四、可转换债券上市模式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它规定债券持有人
在债券条款规定的未来某一时间内可以将这些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转券是一种信用债券,不需要用特定的抵押去支持转券的发行。发行公司用其信誉担保支付其债务,并以契约形式作为负债凭证。转换境外上市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便于境内企业以低成本在海外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既降低融资成本,又增加财务控制机会。二是转券具有股票的某些性质,为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提供回避风险的方法,受到广大外国投资者欢迎。但转债上市也有一些困难,主要有:一是境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问题,可转换债券上市对境内企业的信用等级要求极高,一般的境内企业难以满足要求。二是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时,存在着境内企业股本扩张问题,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转换是“动态过程”,而变更股份是“静态过程”,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时间差异。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重点考虑发行市场、融资币种、主承销商和发行时机的选择问题。
五、存托凭证上市模式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是一种以证书形式发行的可转让证券。按其
发行范围可分为: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s),是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是向全球投资者发行。ADR种类又可分为无保荐ADR(又叫非参与型ADR)和有保荐ADR(又叫参与型ADR)。有保荐ADR又可分为第一级ADR(OTC交易)、第二级ADR(挂牌上市)、第三级ADR(公开发行)、RADR(144A规则下私募)。从美国投资者的立场看,投资者在取得外国公司发行的股票时,要想股票在境内证券市场上流通,有种种不便。ADR为美国投资者投资非美国公司股票提供了便利。利用美国存托凭证(ADR)程序来募集新股(或上市),一般要涉及五种人:①外国发行人;②存托银行(在美国的银行);③保管行(一般是存托银行在发行人国家的分支机构或有代理关系的银行);④承销商;⑤美国投资者。全球存托凭证GDR是指只发行一种证券,即可在多个市场同时集资的方式,一次GDR上市包括了一个公开或不公开的美国发行以及欧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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